为加强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
本细则所称学生档案是指:在我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中专生、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的个人档案。是个人在求学时德、智、体诸方面的集中反映,它记录着毕业生接受教育的全部过程和其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历史及现状;是后续组织考核干部、预测干部潜在工作能力的可靠材料。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在我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中专生、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入学前档案材料和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初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归档范围详见附件)。
(二)责任单位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三)学生档案工作管理部门的职责:
学生档案由各学院管理本院所有学生的档案,职责是: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的情况;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学生档案工作要纳入责任单位的管理制度,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责任单位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学生档案工作。
(四)不归档范围
个人材料的复制件以及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不纳入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新生档案每年9月底前完成归档,毕业生档案每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
三、归档要求
(一)新生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各学院须在新生开学两周之内将学生档案收齐统一保管、专人负责,以免造成学生个人档案的丢失或损毁。全部档案要按班级整理,依学号排序。档案袋内的材料按材料目录排序。档案袋上要用黑色签字笔写上学生姓名、性别、专业、届别(毕业时间)、学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书写工整规范。
(二)日常管理产生的材料的归档。日常管理产生的奖惩、党团等各类材料要及时归档,填写各单位日常管理产生的学生档案材料归档清单,以防丢失、损毁。
(三)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学籍表、成绩单、大学生体能测试表、素质拓展表、学位审批表、实习鉴定表等。各学院应在5月底前将毕业生的党团材料归档完毕,避免毕业材料过于集中,造成材料的缺失、混淆。
(四)归档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内容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整理规范,排列有序,并注明承办单位及时间。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的材料,必须有组织审核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名。学生档案材料不得涂改。涉及学生成绩、奖惩等重要内容确需更改的,在更改处要有经办人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学生档案转递
学生毕业离校时,所有需要归档的材料要及时立卷;毕业学生档案应通过机要部门转递,不得公开邮寄,不得自带。
附件:学生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考表
学生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考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或学籍档案;团员材料(入团 志愿书、申请书);奖惩材料等。 |
2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等。 |
3 | 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的毕业档案材料;社会考生的个人档案及报考材料;其它有关重要材料。 |
4 | 中职升高职学生中职阶段的档案材料;转段材料。 |
5 | 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本科生实习鉴定表;学年鉴定表;学位审批表;体检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或免于执行体制健康标准申请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奖惩材料;其他有关重要的材料(如学籍变更的证明材料、学生变更姓名等个人信息的有关重要证明材料等)。 党员材料: 入党申请书、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以及政审材料等。 |